12月13日下午,驻市规划局纪检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中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
会议指出,纠正“四风”没有间歇期,改进作风没有休止符。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指示,再次向全党释放强烈信号,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是在新起点上的再部署、再出发,是深化作风建设的动员令,是今后一段时期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重要遵循,对于全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全体参会人员要深刻理解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发扬钉钉子精神,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压实理想信念“压舱石”。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结合年底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新变异,采取过硬措施,全面抓好整改。把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
二是着力查改自身问题。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的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我们以此为突破口和切入点,认真查摆自身在调研、窗口、履职、抓落实和抓管理五个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分析具体表现,提出整改措施。在下一步工作中要以点带面,用小切口推动大整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表率作用和标杆作用。
三是强化监督责任落实。近期,我们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印发了《驻市规划局纪检组关于落实对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及成员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和《驻市规划局纪检组关于组织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下一步,要准确把握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定位,加强对驻在单位各级党组织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把握好时间节点,开展述责述廉工作。通过强化监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突出问题,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四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紧盯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充分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对确实构成违纪、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党员干部,运用“第二种形态”或“第三种形态”,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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